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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铁中院发还5.19亿元执行案款

2018-06-22 15: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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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铁中院发还5.19亿元执行案款
 
发布时间:2018-06-22 10:58:13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本网讯6月21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执行完毕的5.19亿元的案款发还太原市城区信用联社。太铁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晋拴出席会议。

  山西省高院以(2017)晋执7号指定裁定书,指定太铁中院执行(2016)最高法民终660号民事判决,太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山西千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太原市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及4000多村民的回迁安置工作,社会风险大。经过法院积极努力,多方协调,最终通过网上公开拍卖,变现了涉案房产。该案成为山西省近年以来银行业最大的一笔现金清收不良贷款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保障了金融安全秩序。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为铁路专门法院,中院所办执行案件主要为山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确保如期完成最高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中院成立执行工作领导组、督导组,采取定期召开执行例会,逐案分析,逐级传导责任,分片督导执行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领导带头作用,每位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均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强化执行信息化系统应用,完善执行案件台账,定期统计通报,推动执行质效指标提升;加强执行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作用,树立法院权威,扩大铁路法院执行工作的影响力,打出铁路法院执行品牌,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太铁中院先后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标的高、社会影响大、各方关注的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各项执行质效指标持续向好,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中院 执行 的 法院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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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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