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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强化司法公开廉洁

2015-06-26 18: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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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全县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强化司法公开廉洁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要求,万全县人民法院认真采取三项措施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廉洁。

  一是设立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强化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成立了息诉罢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结合“阳光司法”推进审判公开。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不得对旁听庭审设置障碍。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作为“阳光司法”活动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对“阳光司法工程”案件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力争选择一定数量案件进行庭审直播。

  庭审中,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当庭认证。对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案件,应当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是推进执行公开。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依法送达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告知申请人中止执行情况和理由等内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结果,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

关键词:公开 司法 案件 执行 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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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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