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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万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6-11-27 2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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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协调下,万全区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实现早日进驻,积极配合,整合办公场所,配套办公设施,经过积极协调与努力,万全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于2016年11月7日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于11月8日上午,我区某公司戴某受公司委托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沈孔路南某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是我区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不动产登记就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记载和见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管理,可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促进不动产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保证不动产交易时能够保障交易安全。

  接下来,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监督职能,做好过度衔接工作。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证书仍然有效。我区计划从2017年1月1日起,如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将正式启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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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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