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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一悬案”宣判 一审判处被告人徐利死刑

2017-11-22 13: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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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一悬案”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徐利死刑

 

  

 

  张家口长安网讯(万全长安通讯员):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1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干婧通讯员祝璐)11月2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绍兴系列抢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利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午9点,徐利案在绍兴中院二号法庭公开宣判,徐利穿着藏蓝色的棉睡衣,被法警押到法庭,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声音在安静的法庭里掷地有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当场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被告人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徐利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抢劫犯罪,应适用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徐利一人犯数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虽被告人徐利抢劫绍兴供销大厦、诸暨嘉瑞珠宝店系抢劫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第一至第三节抢劫事实,但被告人徐利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处极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天空阴霾,时不时地还下着雨。巧的是,11月21日正好是长兴龙达案被害人的忌日。完全无意的安排,成了对死者最好的告慰。

   案情回顾:

  1993年9月,临海台州医院抢劫案,劫得现金8000余元;

  1994年7月,临海城南信用社抢劫案,杀害一名值班人员,撬金库未果逃离;

  1994年11月,长兴县长兴龙达股份有限公司抢劫案,杀害一名值班人员,劫走黄金饰品、珠宝玉器及手表进价合计72万余元,还顺走了现金1944元和香烟等物;

  1995年12月6日0时许,宁波绿洲珠宝行被劫,两名值班保安被害,多只保险箱被撬开,被劫黄金饰品经保险公司核实,进价合计将近120万元;

  1998年4月7日凌晨,绍兴县供销大厦发生劫案,值班保安遭枪击,所幸只击中衣服,未造成伤亡,案犯逃离现场,并将自制手雷、撬棒等丢弃于绍兴富民坊横街鲁迅小学围墙内;

  2004年1月22日,诸暨第一百货发生劫案,保安受伤,现场发现了手枪、尖刀、护膝、黑色线裤等物。

  2007年11月6日,诸暨嘉瑞珠宝店值班室防盗窗突然爆出火花,后发现是有人预谋以高压电击晕值班人员,被发现后案犯将断线钳、饮料瓶等遗留在现场后逃离。

  2017年3月29日,徐利在诸暨一家棋牌室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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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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