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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有感

2018-06-13 14: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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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有感
 
作者:张飞律发布时间:2017-12-20 1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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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法院网讯 虽然在法院工作已经有些年头,但最近才开始接触民事案件。最开始拿到案卷真的无从下手,如果是刑事案卷我肯定驾轻就熟,但是我对民事案件的流程还仅仅停留在大学时学习过的“民诉法”上。

  第一个民事案件是一个离婚案件,案卷很薄,事实上看到案由我很轻松,早就听办过民事案件的同事们说,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里最好办的,原则上第一次不判离婚,待原告六个月之后再起诉再判离婚。一开始我也抱着这样的心态只等着开庭。但是有一天,突然接到该案被告的电话,称自己不想离婚,夫妻之间其实也没有大的矛盾,只是自己喜欢打点牌,而且已经有很大的改善了。我突然意识到是不是也应当听听原告的心声?或许有回旋的余地。于是我尝试着联系原告,果不其然原告其实也不是坚决要离婚,只是因为丈夫经常打牌,对家庭关心较少,想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提醒丈夫。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突然觉得这个案件可能不需要开庭就能够调解好。有了这个基础后,我多次跟双方沟通联系,几天后,收到了原告的撤诉申请书。

  结案后,我有些感触,在真正接触民事案件之前我没有意识到调解的重要性,反而觉得调解在一定程度上是法官在逃避审判、逃避责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在我这个小小的离婚案件中,调解撤诉后,一方面节约了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夫妻关系得以维持,双方对于以后的共同生活有了一些共同的目标。判决固然也是结案,但是在很多案件中,判决的执行难导致案件陷入新的泥淖,无法做到案结事了,而调解的基础就是通过双方博弈促成一个都能接受的结果,真正实现定纷止争。

 

来源:安化县人民法院

关键词:的 案件 一 我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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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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