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万全县长安网 >> 社会治安

万全交警对中小学生 暑假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2018-08-07 09:30:2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万全交警对中小学生

  暑假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张家口长安网讯(万全长安通讯员):暑假以来,中小学生出行明显增加,一些家长又疏于监护放任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行自行车甚至电动自行车,更有甚者还无证驾驶私自改装的摩托车(俗称鬼火摩托)穿街走巷,不仅影响公共交通安全,也给自身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未成年人因肢体力量不够,很难有效操控自行车等车辆,加之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特别提醒:(一)、广大中小学生家长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教育管理自己的子女切勿未达法定年龄驾驶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二)、对无证驾驶“鬼火摩托车”未成年人,我队将加大教育和查扣力度,并对监护人依法予以处罚。(三)、广大驾驶员遇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情况,要注意观察,谨慎驾驶,防止发生意外。

关键词:交通 交通安全 安全 自行 自行车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王永胜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