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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1日实施

2015-08-11 1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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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关注民生,关注食品安全。今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这是食品安全法颁布6年以来的首次大修,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共10章154条,比现行食品安全法的10章104条,多出50条;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被人们冠以“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那么,新食品安全法到底“严”在哪儿?为什么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将为“舌尖上的安全”带来哪些新保障?谁来执行新法?日前,就新食品安全法的一些新亮点、新举措,本报记者采访了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这部被冠以“史上最严”头衔的《食品安全法》进行权威解读。

  亮点一遵循从严从重处罚原则

  “必须让明知故犯经营者付出惨重代价,让其切身体会得到违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新食品安全法致力于遵循从严从重处罚原则,积极回应着广大群众的关切。

  强化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对构成犯罪的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行政拘留处罚。

  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现行规定最高可处货值10倍罚款,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处货值30倍罚款;食药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处罚;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也将受到处罚。

  增设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后,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基础上,又增设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强化民事连带责任,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二制度构建八剂“猛药”

  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加了50条,更全面地确保了食品安全法的严格性,并从八个方面制度构建着手。

  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二、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形成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这些特殊食品的监管做了进一步完善。

  六、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强调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对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食用农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进行完善。

  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亮点三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有责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餐饮电商层出不穷,但这些新兴的流通渠道隐患重重。比如,此前媒体曝光知名送餐平台“窝藏”多家无证照饭店、外送蛋糕菌落总数超标等。

  此次,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首度对网购食品增设详细条款,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据介绍,新食品安全法强调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这会促使第三方平台加强审核。此外,第三方平台主动监管是个途径,消费者举报也是个途径,消费者向第三方平台举报入网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并有确切证据,视为第三方平台已经“发现”,第三方平台应进行调查,并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

  亮点四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可见,新食品安全法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行《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假如消费者买了一瓶价格为3元的饮料,如果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了退还买饮料的3元钱外,还能获得1000元赔偿。

  其实,惩罚性赔偿是《消法》和新《食品安全法》中都有的规定,但新《食品安全法》力度更大,赔偿额度更高,体现了立法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尤其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这一兜底条款,一般食品价格都是比较低的,10倍赔偿可能也不过百十来元钱,很多消费者因此没有维权积极性,但这一兜底条款将最低赔偿额提高到1000元,应该说是比较高的,较高的维权收益应该会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瑕疵的除外”,这一条款在此前的草案中曾有过争议,但现在加上了“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这一要求,就是说,标签说明书上的瑕疵仅仅不影响食品本身安全是不能免责的。

  亮点五奶粉等特殊食品监管更严

  此次,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配方奶粉等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针对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此前,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对于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亮点六四个“狠招”实现社会共治

  所谓社会共治就是治理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能仅依靠政府,也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应该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大家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才能够形成合力,形成好的食品安全治理效果。

  新食品安全法此次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并鼓励消费者组织要发挥重要作用。

  增加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给予特别保护。

  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强调监管部门准确、及时、客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亮点七添加剂不经许可不得生产

  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此前,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实行许可制度后,监管部门掌握哪些企业可以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哪些食品添加剂,对获准生产的企业场所、生产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从而提升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

关键词:安全 安全法 食品 食品安全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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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赟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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